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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住房保障 提升中低收入居民生活幸福感

主题:强化住房保障 提升中低收入居民生活幸福感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点30分

嘉宾: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高大伟

概述:2025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通过公租房保障等工作,全力推动白山市住房保障高质量发展。



文字直播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白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艳艳。今天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的是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高大伟同志,我们将就白山市住房保障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


高局长,首先欢迎您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先向我们的网民朋友们打个招呼!



[高大伟]


好的,谢谢主持人!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很荣幸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这个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关心和支持白山住建工作的社会各界和网友朋友们,表示最衷心地感谢!谢谢大家!



[主持人]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住房保障事业关乎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大事,高局长,您能否就我市住房保障的公租房有关工作情况与大家沟通交流一下。



[高大伟]


下面,我代表白山市住建局,向各位网友朋友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按照住房保障形势发展,目前我市依托浑江区职能部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补贴是指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实施公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发放;二是分配公租房。指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管理、准入审核、分配,收缴租金,以及上级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主持人]


我市租赁补贴如何申报?


 
[高大伟]


申请租赁补贴,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低保户人员应将低保关系迁入居住社区,否则不予以受理): 1、《白山市浑江区城镇廉租住房补贴申请表》、《白山市浑江区城镇廉租住房补贴审批表》、《租赁补贴申请书》; 2、家庭收入情况的申报材料(带有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并留有电话的有效工资证明,必须如实申报,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低保户家庭需提供低保证、银行流水等; 3、家庭住房状况的申报材料及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含房照、户主身份证、户口)等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主持人]


我市租赁补贴的申报条件是怎样的?
 

 
[高大伟]


1、具有本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的低收入(含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100元; (3)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2、失去原有耕地、且在本区内实际居住10年以上具有本区农业户口的低收入(含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 (1)未满18周岁,户口单独立户的; (2)连续6个月以上不在本区居住的;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房产、车辆登记、工商注册一项或多项的; (4)在财政出资兴建的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宗教场所居住的; (5)已经分配到保障性住房(包括实物配租、按份共有、公共租赁住房)的; (6)享受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分配的; (7)正在实施房屋征收(拆迁)失去原有住房或按照城市棚户区改造等政策,已经享受过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等安置补偿政策的; (8)购买过公有住房的; (9)曾经继承、赠与、受赠、购买或建设自有住房的; (10)离异按离婚证日期已满二年,但名下有房产、车辆、工商登记未过户更名的; (11)将原居住房屋(包括有产权、无产权的公产房或私产房)出售的; (12)申报人员出现变故(死亡、失踪等)无法领取租赁补贴款的; (13)申报人员财产出现变化的(低保户取消低保、产权过户、车辆更名、工商注册更名等); (14)按规定不满足申请条件的其他情况;
 


[主持人]


我市租赁补贴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高大伟]


各县(市、区)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浑江区租赁补贴现行标准为两种发放形式: (一)低保户家庭每月200元,每年2400元。 (二)低收入家庭每月150元,每年1800元。
 


[主持人]


我市公租房实物配租如何申报?



[高大伟]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居住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浑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浑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包括户口首页); 2.房屋租赁协议、房东房照复印件(如申请人在打工单位职工宿舍居住,有相关证明即可;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提供房照复印件); 3.户口不在一起提供结婚证; 4.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5.丧偶家庭提供死亡证明; 6.如申请人为外地或农业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暂住证或社区证明,必须居住6个月以上); 7.如户籍隶属我区城镇户口,申请人未婚,应为独立户口。
 


[主持人]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是怎样的?


 
[高大伟]


各县(市、区)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租金标准,浑江区现行标准为: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每年由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认定,原则上按年度及小区地段实行动态调整。租金标准为:多层住宅2楼、5楼暂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月收取;1楼、3楼、4楼暂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月收取;6楼非顶暂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月收取(顶楼每平方米3元/月);高层电梯住宅楼暂定为3楼以上,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月收取(3楼以下和顶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月收取)。 通沟小区房源租金价格单独计算,其租金标准初步计划订为:多层住宅2楼、5楼暂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月收取;1楼、3楼、4楼暂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月收取;6楼、7楼(含6楼)顶楼暂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月收取。
 


[主持人]

我市公租房租金缴纳方式是怎样的?



[高大伟]


浑江区辖区保障对象带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上一年度房租票据以现金和扫缴费码的方式,到浑江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缴费,地址:六零一道口老政务大厅二楼
 


[主持人]


我市公租房退出的条件和方式是怎样的?



[高大伟]


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准入规定相关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拒不腾退住房的,甲方有权提出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擅自转租、出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8.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无正当理由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依法处理。 
 

 
[主持人]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是如何开展行业管理的?



[高大伟]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一律按规定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示。二是坚持文明办公,增强综合业务能力。严格依法办公,规范办公行为;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正、文明办公;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综合办公能力。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广大市民关注的保障性住房热点难点问题。推行主动服务,做到上门服务、简化手续、方便快捷;推行首问服务,对来访者热情接待、主动指引、有问必答、耐心解释;推行窗口服务,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凡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保障人,由相关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暂时难以办理的及时明确给予答复。 
 

 
[主持人]


听了高局长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希望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我市住房保障事业能够发展得更好。最后,感谢高局长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由于时间原因,这期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高大伟]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