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伟]
浑江区辖区保障对象带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上一年度房租票据以现金和扫缴费码的方式,到浑江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缴费,地址:六零一道口老政务大厅二楼
[高大伟]
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准入规定相关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拒不腾退住房的,甲方有权提出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擅自转租、出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8.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无正当理由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依法处理。
[高大伟]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一律按规定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公示。二是坚持文明办公,增强综合业务能力。严格依法办公,规范办公行为;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正、文明办公;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综合办公能力。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广大市民关注的保障性住房热点难点问题。推行主动服务,做到上门服务、简化手续、方便快捷;推行首问服务,对来访者热情接待、主动指引、有问必答、耐心解释;推行窗口服务,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凡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保障人,由相关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暂时难以办理的及时明确给予答复。
[主持人]
听了高局长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希望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我市住房保障事业能够发展得更好。最后,感谢高局长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由于时间原因,这期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