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跨越、穿越县道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内架设、埋设设施批准
项目编码 |
220000-JT-FW-XK-004 |
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项目名称 |
跨越、穿越县道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内架设、埋设设施批准 |
项目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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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条《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 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作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城区公路管理段 |
承办机构 |
路政法规科 |
共同实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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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等 |
咨询电话 |
3290072 |
监督电话 |
3350518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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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及附件 |
1、 申请人资格证明(经营性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路政许可申请表 |
3、 当地公路管理机构出具的现场勘验文书 |
4、 渋路施工占用补偿合同(内容应含公路建设、养护和它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无条件及时拆除或改建的承诺) |
5、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
6、 确需在公路用地公路控制区内埋设的证明 |
7、 路线标的物示意图 |
8、 符合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及管线平面布置图 |
9、 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10、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影响交通的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 |
11、 公路管理机构对设计图的审核和修改意见 |
12、由委托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应提交路政许可代理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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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1、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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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
3、材料审核
4、核准
5、发放许可证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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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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