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220000-JT-FW-XK-005 |
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项目名称 |
在县道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批准 |
项目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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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城区公路管理段 |
承办机构 |
路政法规科 |
共同实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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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等 |
咨询电话 |
3290072 |
监督电话 |
3350518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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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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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及附件 |
1、申请人资格证明(经营性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路政许可申请表; |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工程设计图; |
4、与当地公路管理机构签订的管理和补偿协议; |
5、当地公路管理机构出具的现场勘验材料; |
6、同意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需要时无条件及时拆除或改建的承诺书; |
7、按不低于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改建公路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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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1、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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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
3、材料审核
4、核准
5、发放许可证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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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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