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编码 | 220000-LY-FW-XK-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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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项目名称 | 在公园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的审批 |
项目子项 | |
主题分类 | |
办理依据 | 《吉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凡园内从事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等,必须编制经营活动布点规划,并报上级园林管理机构批准。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经园林管理机构按照布点规划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在园内经营,必须服从园林管理机构的有关管理。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住建局 |
承办机构 | 白山市风景园林管理处 |
共同实施部门 |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咨询电话 | 0439-3323884 |
监督电话 | 0439-3326559 |
收费标准 | 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
收费依据 | 以项目合同为依据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1、申请表; 2、申请人(或法人)身份证明和工商资质证明复印件; 3、经营活动项目计划书; 4、经营活动相关部门审批意见(公安、消防、卫生、安监等) |
基本流程 | 单位受理—承办机构分配—部门实施—检查验收—成果提交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备注 |